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|
答敌人审问 大丈夫,要革命, 立志创造新社会; 为工农,谋幸福, 百折不挠气不馁。 你们杀了我一人,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, 革命少了我一人,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。 革命声势如浪涌, 一起一伏前后追, 浪打沙埋众贼子, 哪怕妖魔逞淫威。 白旗倒了红旗飘, 老子生死在这回, 走上前来不下跪, 贼子们,睁开眼睛看爷爷! 壮烈歌 壮,好汉! 铡刀下,把话讲: 土豪劣绅,一群狗党, 万恶滔天,刮民血汗。 休要太猖狂! 革命人,你杀不完。 有朝一日—— 血要用血还。 刀放头上不胆寒, 英勇就义—— 壮!壮!壮! 烈,豪杰! 铡刀下,不变节, 要杀就杀,要砍就砍, 要我说党,我决不说。 杀死我一人, 革命杀不绝。 直到流尽了—— 最后一滴血, 眼睛哪肯把敌瞥! 宁死不屈—— 烈!烈!烈! 刘绍南(1903-1928):湖北洪湖人。1916年到武汉共进中学读书,1924年考入了武汉中华大学。在武汉读书期间,他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,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6年,党派他到洪湖地区,曾任中国工农红军十六师政治部主任。1928年夏,红十六师挺进湘西,绍南同志留守洪湖,在与豪绅土匪反动武装的战斗中,不幸受伤被捕。1928年7月23日在洪湖县戴家场被反动派杀害。上面两首诗歌,据说是绍南同志在受审时和在刑场上高声歌唱的。 |
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