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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绍南(二首)



  答敌人审问

  大丈夫,要革命,
  立志创造新社会;
  为工农,谋幸福,
  百折不挠气不馁。

  你们杀了我一人,
 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,
  革命少了我一人,
 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。

  革命声势如浪涌,
  一起一伏前后追,
  浪打沙埋众贼子,
  哪怕妖魔逞淫威。

  白旗倒了红旗飘,
  老子生死在这回,
  走上前来不下跪,
  贼子们,睁开眼睛看爷爷!

  壮烈歌

  壮,好汉!
  铡刀下,把话讲:
  土豪劣绅,一群狗党,
  万恶滔天,刮民血汗。
  休要太猖狂!
  革命人,你杀不完。
  有朝一日——
  血要用血还。
  刀放头上不胆寒,
  英勇就义——
  壮!壮!壮!
  烈,豪杰!
  铡刀下,不变节,
  要杀就杀,要砍就砍,
  要我说党,我决不说。
  杀死我一人,
  革命杀不绝。
  直到流尽了——
  最后一滴血,
  眼睛哪肯把敌瞥!
  宁死不屈——
  烈!烈!烈!

  刘绍南(1903-1928):湖北洪湖人。1916年到武汉共进中学读书,1924年考入了武汉中华大学。在武汉读书期间,他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,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6年,党派他到洪湖地区,曾任中国工农红军十六师政治部主任。1928年夏,红十六师挺进湘西,绍南同志留守洪湖,在与豪绅土匪反动武装的战斗中,不幸受伤被捕。1928年7月23日在洪湖县戴家场被反动派杀害。上面两首诗歌,据说是绍南同志在受审时和在刑场上高声歌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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