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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稿信


  您写的倒是一个典型的题材,
  只是好人不最好,坏人不最坏,
  黑的应该全黑,白的应该全白,
  而且应该叫读者一眼看出来!

  您写的故事倒能给人以鼓舞,
  要列举优点,有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,
  只是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都够上错误,
  这样的作品可不能刊出!

  您写的是真人真事,不行;
  您写的是假人假事,不行;
  总之,对此我们有一套规定,
  最好请您按照格式填写人名。

  您的作品歌颂了某一个侧面,
  又提出了某一些陌生的缺点,
  这在我们看来都不够全面,
  您写的主题我们不熟捻。

  百花园地上可能有些花枯萎,
  可是独出一枝我们不便浇水,
  我们要求作品必须十全十美,
  您的来稿只好原封退回。

  1976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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